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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定金前中介和房东并没有告知我房子是安置房是划拨土地,直到现在申请贷款时,银行告知划拨土地贷款下不来。房子买不成了,造成的违约是谁的责任?我还是房东?当时,合同规定由于单方原因造成违约的,必须向对方支付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这点是房东提出的。请问当时交付的2万元定金是否能拿回来?5200元中介费是否能拿回来?交付定金前中介和房东并没有告知我房子是安置房是划拨土地,请问当时交付的2万元定金是否能拿回来?

合同纠纷 2019-08-29 15: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
    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
  • 如果已与房东有租房合同,承租人的拆迁补偿,租客应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搬出之后同拆迁人及房东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
    二、 如果确实因为承租的房屋拆迁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装修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直接要求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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