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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月18提交离职申请,批到了3月20日,公司3月17日突然提出要我推迟半个月再离职,并让我把订的火车票退了,请问这合法吗?本人2月18提交离职申请,公司3月17日突然提出要我推迟半个月再离职,请问这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9-17 09: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车,必需达到几个条件:

    一、车辆的故障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车辆的实际情况达不到购车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车辆发生问题后,经过反复多次修理后,仍然不能将其修好;

    三、在消费者购车时,经销商有欺诈行为,影响消费者购车决策的。
    满足这其中之一的,消费者如果提出退车请求的话,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但是,车辆出现了问题后得到了解决,并没有再次发生类似的故障,想要退车或换车,是有些不合理的,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的立法本意是,工伤职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过错在先,致使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同时,也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案中,邰某所在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在先,无论邰某是否受到工伤伤害,都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受到10级伤害后,依法取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没有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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