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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因矛盾,产生的群殴,对方被我方打伤,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9-09-06 14: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的,情节显著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与被害人协商解决。
      
    2、造成他人轻伤的,且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依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3、造成他人轻伤的,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应该保证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4、造成他人重伤的,依法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我国法律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打人致人重伤属于暴力犯罪,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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