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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企业工作6余年.企业一直未足额(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请问:员工是否可以以此为由,向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赔偿金呢?企业不服,仲裁会支持吗?可以获得几个月赔偿金呢?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可以以此为由,向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赔偿金呢?仲裁会支持吗?

保险纠纷 2019-09-01 18: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单位还需要承担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员工住院需要陪护的陪护费。存在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国际仲裁之后,你要是不肯在规定时间执行裁决的话,另一方仲裁当事人也可以去申请执行,通常是在哪个国家申请执行,就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进行承认和执行。如果在中国申请执行,就要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申请执行。
    在国际仲裁中,你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因为实际情况都有所不同,为避免权益损失,建议可以在做一步之前先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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