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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一起同居多少年算事实婚姻,可以平分财产,

离婚 2019-09-03 15: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关系   
    一、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1994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通知)   
    二、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件》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件》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001年12月24日婚姻法解释一)   所以,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无论你同居多久,只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都不构成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1994年出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事实婚姻在婚姻法上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客观上,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按重婚罪论处。 由此可见,在婚姻法上,对事实婚姻不予承认和保护;但在刑法上,对事实婚姻应以重婚罪论处,不过这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承认,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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