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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时侯买了一套房子,结完婚之后总共花了183000,我爸爸拿了11万,剩下的是借的,三年后,把房子卖了142000元,还爸爸11万,换了一套房子,他妈拿了50000,经过他同意房子写了我妈的名,现在离婚财产怎末分割?

离婚 2018-08-12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有房子的话,首先需要分清改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能分割。

    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帮助处理。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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