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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无意碰伤老师付什么责任

调解 2019-08-28 15: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如果没有过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比例:就得由你和对方各自举证证明对方有过错、自己无过错,然后由法院来确定责任比例了。如果你拿不出证据证明对方“横穿马路并没有走斑马线”,就有可能判你机动车方全责了,那时你就得赔偿全部。
    “我是否应该赔偿被撞路人,赔偿的数额为多少?”:
    (1)只要确定你在事故中有过错:你就必须赔偿。即使你在事故中没有过错、全是对方的过错:你也得赔偿,只是赔偿不会超过10%。
    如果在事故中对方也有过错(比如能证明““横穿马路并没有走斑马线”),那么减轻你的责任,但减轻后也是你负主要责任。
    (2)赔偿数额无法告诉你:要确定赔偿数额,一是要确定你的责任比例;二是要看对方的伤情所需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是否构成残疾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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