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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年7月进入公司,2008年4月离职,(合同到期),办理失业保险事宜时,发现只能领取7个月的,(按照我的工龄算,应该是9个月的),社保局说,公司是从2004年9月开始缴的失业保险,所以,缴费年限不足4年,公司方面解释说襄樊市从2004年实行的三险合一,以前不是强制性的,借此推脱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保险纠纷 2018-08-12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是强制性要买的吗?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只要职工在企业工作,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这在1995年的《劳动法》中就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1999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与以前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整的顶层架构,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成都个人购买社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
    326.8元、一档
    490.2元、二档
    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

    注意:


    1、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


    2、对应的4个档次,1~5月每月应当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
    39.4元、59元、
    78.8元、
    98.4元。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6月起按47644元执行。

  • 按参保形不同,可分为公司参保和个体参保。在参保范围内,个体参保比公司参保少了工伤和失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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