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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村干部下达意外保险任务合法么

保险纠纷 2019-09-17 09: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职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 对于意外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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