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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交了买房的定金5000元,签订了一个选房协议,内容有如果甲方不违约的情况下不退还定金,我们是乙方,是选房的定金,是商品房,甲方证件齐全。如果现在双方就主合同不能协商统一的情况下,定金可以退还吗?主合同甲方一点也不变更,我们觉得有些地方不合理,所以达不成一致。甲方意思是必须按照他的合同来办,我方不能提出更改。现在不想买此房,选房协议是否有效,乙方签字按了手印,甲方也盖章了的,收条写的定金。不知道能不能退定金?

合同纠纷 2018-08-12 1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法规: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消费者有权改变主意,有权要求退还所谓的定金,但目前很多房地产发展商手持他们和消费者签订的认购书逼消费者就范,事实上这种认购书大多是不平等条约。  关于购房定金,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根据此规定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订立认购协议后未能订立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都是不退的。因为商品房合同条款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必须经购房者同意,就是说购房者也有权利提条件,交易的双方是对等的。
    既然是因为双方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实质上就是开发商的条件购房者不答应,而购房者的条件开发商也不答应,所以既不能归责于购房者一方,也不能归责于开发商一方,自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了。
      所以,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并不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责任,房地产公司也有责任,购房者并未违约。对此,法律人士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以上内容认购协议中没有约定)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因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
  • 买房交了定金能退吗,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
    2、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是不会退还定金的,不过是否可以退主观意向很重要,哪怕签订合同了,只要对方同意,那就可以退;
    3、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以下情况的,可以明确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买卖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买卖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的情形,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就必须承担可预期的风险,除非合同条款有“补差价”的约定,否则不能以市场变价、显失公平为由私自变更、撤销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争执不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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