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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0年办的房产证有使用年限吗

房产纠纷 2019-09-11 14: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的使用年限一般是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来确定的。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的区别
    1、房产证,全称应该是“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年限。在中国你拥有的是房子,而且土地永远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证”,是配合你所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的,土地证上会有一个年限,也就是常说的住宅70年,办公50年,商业40年。也就是说开发商拿地前要交相应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3、土地证上的年限,是自开发商取得该块土地的开发权开始,也就是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始就计算了,不会以你买房的时候计算的。以70年为例,开发商2000年拿地,不地等房子盖好,你买的时候都2010年了,那就是说,你所购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就到2060年,而不是2070的。
    4、这样就存在70年后,你的房子的处置了,不会在70年后就收回的,因为这片土地上的房子是你的,而且房子还能用,又没赶上拆迁呀,修地铁修呀、国家征用的,你不只要去国土局交出地出让金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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