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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人担保了5万元。这个人因为涉嫌诈骗,有6个人已经去报案了,我通过关系问办案人员说从他的材料看构成诈骗,但是他被抽调到别的地方执行紧急公务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立案我已经申请延期开庭两次了,看来10号开庭前 他不能被立案了,法院已经不给再延期开庭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诉讼 2018-08-13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被骗应当去公安局报案,因为诈骗分子会诈骗不只一个人,也不只一笔钱,公安机关在追究他们刑事责任的时候需要一笔笔的核实定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如下: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请尽量提供逃匿的依据。如关闭通讯工具,转移货物、货款,搬迁住所等证明本材料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依据。如:留下的书写工具、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假身份证、刊登虚假广告的报刊、杂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请尽量提供。如来信、电报等各种材料等。
  •   诈骗不超过2000元,不够立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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