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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容失败医院推卸责任不管。怎么会?

损害赔偿 2019-09-03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你朋友到美容院做美容手术,你朋友和美容院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美容院因手术不当,侵害了您朋友的身体权、健康权,不仅违约,而且侵权,构成涉及民法的责任竞合,你朋友只能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选择一种责任提出请求,而在侵权之诉中,你朋友可以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因此,你朋友可以起诉美容院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要求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你朋友要到当地的权威的医疗机构做一个医疗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到当地的有关主管部门如果该整行机构的经营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核准,你朋友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
    如果你朋友受到的伤害已经符合伤残评定标准,还可在评残后要求美容院承担伤残补助费。你朋友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整容院赔偿上述损失。   如果该整行机构未经登记核准,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那么就属于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美容院应双倍返还你的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
    你朋友可与美容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整容失败如果认定是院方的过错,那么院方需要承担责任,受害人要到当地的权威的医疗机构做一个医疗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到当地的有关主管部门如果该整行机构的经营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核准,受害人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如果受到的伤害已经符合伤残评定标准,还可在评残后要求美容院承担伤残补助费。
    受害者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整容院赔偿上述损失。
      如果该整行机构未经登记核准,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那么就属于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美容院应双倍返还受害者的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和伤残补助费等。
    受害者可与美容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这次手术给受害者造成了很大的精神痛苦,而且这种痛苦将相伴终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不过目前遭毁容后请求精神赔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为数不多,因为法律上对此暂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对此主张不予支持。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
    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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