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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个小孩,需要哪些资料证件

离婚 2019-09-16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诉讼离婚所需资料为例,起诉离婚一般要在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作为起诉离婚案件,在立案时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书;
    2、结婚证复印件;
    3、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复印件;
    4、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复印件。
  •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第
    (2)项、第
    (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虽然父母离婚了作为子女仍然有此义务,如果是夫妻离婚,夫或者妻不再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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