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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离婚,我老婆非离怎么办,想问问

离婚 2019-09-02 15: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因此,如果分居达到一定年限,属于法定离婚条件,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是现在法院判决离婚,一般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相关内容你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网上有,搜一下。 《婚姻法》第40条: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国器律所刘树明律师回答。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除了上述四种情形,一般不能提出赔偿。
  • 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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