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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我在两年前以个人名义在江门地区注册了一枚商标,现在发现在深圳市某厂正在使用本人所注册商标,我是肇庆市人;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要起诉,应该在哪一城市起诉?索赔的依据是什么?索赔金额应该如何确定?今后,若商标转让,应该如何确定转让费用?

2018-08-13 11: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商标注册业务,国家商标局收取规费600元,如果委托代理公司办理商标业务,除了缴纳规费之外,另外需要缴纳代理费用800~1000左右不等。具体的收费标准建议可以到当地商标局咨询了解。
  • 商标申请过程中能不能使用,是根据商标使用对应的主体来判定的,需要区分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和商标强制注册原则:


    1、属于商标自愿注册的类型,那么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可以使用,但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属于商标强制注册的类型,那么在该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就不能使用。不过,目前只有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及部分药品是强制注册的,其它商品无需强制注册。

  •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取决于当地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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