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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由谁来支付

交通事故 2019-08-31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如何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相关法律知识: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 1.工伤不存在营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包含营养费。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至于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5.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 申报时属于工伤的是可以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工伤(亡)兼有民事赔偿的应积极寻求民事赔偿、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属交通事故的.5%,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3%至2。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工伤办理程序、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险,在民事赔偿完后;属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须上报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失踪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宣判书,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缴费比例,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因工残废证》,填写《职工工伤(亡)民事赔偿情况表》连同民事赔偿调解书等有关文书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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