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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离婚,去哪里写离婚材料?谢谢

离婚 2019-09-03 0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结婚证、2寸照片、离婚协议书等。


    1、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薄;


    (2)双方的结婚证;


    (3)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离婚协议书。


    2、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3、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5)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 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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