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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2008)3月3日跟他办理的结婚证的属于闪婚 结婚时也没有通过父母 我的爸爸也是到今天才知道的后来觉得性格不和 我也跟他吵过几次但由于他性格比较偏激 他前面离过一次婚 且曾买过 *** 说要杀他全家大半年前我开始不回家住 并经常提到离婚 但他说我要离婚就会跟他前妻一样的下场他不个甘心两次婚姻都是这样的 一定会弄的我家破人亡后来他也曾经写过一封恐吓信给他前妻 但对方没有回应并且认识了一个男孩 那个男生一直都不知道我已经结婚了 是我欺骗他的 并在一起住过一段时间 后来他知道了 要我回家 我也回家了 我提出离婚 他说可以 但这婚很难离 他不会就这么放过我的要我的一只眼睛和那男孩的一条腿 还要烧我全家 还会以开公司为名义向外借款100万 然后注册公司再申请破产 然后到离婚时让我帮他一起分担现在我表面上是好好的过是迫于他的威胁 可我真的觉得着样的婚姻已经没有意思了 但他就一直不肯离

离婚 2018-08-13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去法院起诉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您好。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
    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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