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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被查了,结果是醉驾,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 2019-09-12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驾现在处罚如下的:  
    1、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2、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已担任将被吊证或者开除公职;  
    3、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经录用将被开除公职;  
    4、入党将受影响,已是党员将被开除党籍;  
    5、不得入伍;  
    6、不得担任新闻记者;  
    7、影响就业,已经就业将面临失业;  
    8、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  
    9、面临经济惩罚;  
    10、面临定期禁驾,甚至终身禁驾;  
    11、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一些国家对于有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往往会被外国使领馆拒签。
  • 关于醉酒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只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均在刑事制裁之列。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因醉酒驾驶摩托车上路,同样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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