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院拍卖的车辆交付时间是多久,一直未交付

合同纠纷 2019-09-17 1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败诉后,要按法院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拒不履行的,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拍卖,用以实现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3、为避免房屋被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要在房屋拍卖成交前,向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人协商分期履行,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停止拍卖程序。

  • (一)买受人在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和拍卖手续费后,拍卖人才可将拍卖的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同时拍卖人亦提供票据给买受人;依标的物的情况不同拍卖人还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某些权属变更的手续,为买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拍卖人收到买受人的价款后,应及时与委托人进行结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续费后将剩余价款交付委托人。一般与委托人结算,使用结算凭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及日期;
    2、成交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成交价格;
    3、成交标的物在拍卖操作过程中支出的费用;
    4、拍卖佣金;
    5、拍卖人必须给付的价款。
  • 法院拍卖车辆如何转户?  
    一、申请转移登记的情形   
    二、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转入  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注册登记规定的确认、检验车辆的地点和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办理: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六)机动车登记证书;  
    (七)机动车档案。  
    四、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地点    
    六、办理时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