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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9级赔偿去仲裁打官司怎么收费

仲裁 2019-09-14 14: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伤残九级赔偿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社保支付),基数以你受伤前所交社保缴费工资的平均数计,2008年7月开始,最低缴费工资为1030元,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就是1030元*8个月=8240元.如果公司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也应该以公司负担,基数以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平均工资低于1030元,则以1030元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公司支付),基数以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平均工资低于1030元,则以1030元计.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公司支付),基数以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平均工资低于1030元,则以1030元计.
  • 工伤诉讼流程: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六条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当事人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与单位协商工伤待遇支付问题,协商不成,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后一方或双方不服,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中院裁判为终审裁判。先收集好工伤认定材料,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具体的可以先联系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此外,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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