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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用于民间借贷算不算抵押物件

银行 2019-09-10 1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关购房合同能抵押借款吗,我在下文为你介绍。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贷款,按揭买期房都是用合同办贷款。二手房要先办出房产证再过户再贷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有合同是办理不了抵押贷款的。  和开发公司协商撤销备案,重新签合同,这样本人就算买的一手房,可以首付3成,但是如果开发商的大房产证办下来了,再想撤备案就比较难。  
    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违约责任。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 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总之,在民间借贷中设立房产抵押登记,可以稳妥、便捷、高效地保障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债权的全部实现,在打消出借人放款投资顾虑的同时,又满足借款人借款的紧迫性要求,不失为一种适用于现阶段民间借贷的有效担保方式。  申请民间借贷涉及的房产抵押登记,应向登记机构交验以下材料:  ⑴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⑵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⑶借款、抵押合同;  ⑷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以共有房屋设立抵押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及其身份证明;抵押人不是债务人的,还应提交债务人身份证明;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  
    (一)申请人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  
    (二)抵押人是登记簿或房产档案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  
    (三)申请登记的房屋与登记簿或房产档案的记载一致;  
    (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四、自然人申请民间借贷涉及的房产抵押登记,应由自然人(含共有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履行其他合法债务而设定的房产抵押登记参照民间借贷涉及的房产抵押登记办理。  当事人在办理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登记时,最好是委托较为正规、专业的民间借贷中介服务公司办理民间借贷的相关业务,这样可省许多事。同时,一定要准备好完整的办理抵押登记所需要的证件,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一定要保证办理民间借贷房产抵押登记的所有相关人员能够全部到场亲自办理,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要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效以外,下列情况也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外。实践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上面几种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给社会或者对方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例如返还借款、承担损害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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