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检察院说我的父亲犯了受贿罪,并告知我家人,说只要把钱交到检察院就放人,为了能救父亲,我们把钱交到了检察院,结果检查院非但不放人,还说我父亲犯罪证据确凿,并把父亲起诉到法院,我们也请了律师,一审后我父亲被判了十年,我们又上诉到文山州中院,中院说要维持了原判,同样要判我父亲十年.我们在几次探望中,父亲也说,其实根本没有这种事的,他根本没有得拿别人给的十万块钱,是检察院欺骗他说,只要他承认了,就放他回家,他才说的(当时我父亲已被检察叫去审讯关了好几天,他的精神已经非常疲惫了).我父亲从2007年的7月一直被关押在富宁县看守所里,到现在已有9个月了.

刑事辩护 2018-08-13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为: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在规定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情节时,适用了具体的数额表述:“行为人贪污、受贿满五千元的,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对犯贪污、受贿罪的量刑处罚明确规定为:“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受贿罪的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
  • 涉嫌构成诈骗罪,诈骗30万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由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司法解释5000元以上不满5万的认定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的认定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