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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国有土地证如何分割一部分出来建房

房产纠纷 2019-09-18 16: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价值。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可以设定二个以上抵押权,抵押人应将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 申报国有土地登记、办理《国有土地证书》须知:
    一、 国有土地登记基本程序:
    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或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二、 申报范围:
    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以下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所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注册发证
  • 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 首先确定房子是集体土地的房子还是国有土地的,这两个是有区别的,只有确定好了才知道要怎么办,有些地方还要看当地的相关政策。
      首先甲方要凭自建许可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到房管局办理属于甲方的房产证.然后再以买卖或赠于的方式过户给你.包括两笔契税(房价的
    1.5%)和印花税(
    0.05%).甲方还要缴纳
    5.5%的营业税。
      其次是土地证过户,也要通过转让或赠于方式处理,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如是新建的房屋,应当自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90日内,由当事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文件:
      
    (一)立项批准文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五)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
      
    (六)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
      
    (七)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个人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免交前款第
    (一)、
    (四)项文件。
      如是私房赠与分割:持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评估报告、赠与公证书、分割公证书、房地产分割有关协议、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流动人口需持婚育证明复印件,当场查验土地证。
      如是抵债房地产转让:持申请表、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抵债转让协议、裁定书(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查验土地证。其交易费用与契税,视同买卖。
      如是继承:持申请表、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地产评估报告、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当场查验土地证。
      如是离婚转让:持申请表、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书未反映房地产价值的)、离婚证或协议离婚书、财产判决书、财产公证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当场查验土地证。属原夫妻之间互相转让的,暂不收契税。如果是要卖给他人,夫妻分房款的,则按二手房交易收取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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