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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小孩落户在女方要怎么办?

离婚 2019-09-06 10: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户籍是否已经落户,以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为依据,只交验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无法证明是否已经申报户口,也无法出具该证明。  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 小孩,落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一)婚生婴儿(含超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二)非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或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工作要求
    (一)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应当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因故一个月内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在核实情况后,应准予补办登记。因故超期两年以上的,由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后补办登记。责任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责任区内常住人口为其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二)已婚学生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你户口在中国并且你的孩子准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并且孩子入本地户籍,妻子或丈夫是外国人同样需要按照中国的法律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 .
    涉外婚姻中办理生育证,外籍配偶需要提供结婚证,以及在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时,关于外籍配偶结婚前关于其身份、婚育状况的证明材料。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应当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
    建议你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属你市户籍在你市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所需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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