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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打架致重伤,伤残学校有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9-06 1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学校打架主要责任在学生家长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如果既没有伤害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行为,对方在争执中自己摔倒的,则属于民法中的侵权责任,根据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打架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的解决办法:
    1,需要做伤情鉴定。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你孩子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那么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进行民事赔偿即可.
    2,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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