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证上没登记员签字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

离婚 2019-09-07 04: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登记离婚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与成年子女无关,成年子女不需要父母抚养,但是需要赡养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你好,当事人行使无效婚姻申请权时,该婚姻仍然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如果婚姻关系在申请时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曾经存在过无效情形为由申请宣告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没有相关规定表明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