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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两间房抵押担保的无其他住房,可以拍卖吗

抵押担保 2019-09-04 1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抵押合同是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抵押合同均没有办理登记的,则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按债权比例清偿;第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这时如果抵押物的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第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并存的抵押权中,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房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担保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的,原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担保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担保行认可的有效贷款担保;
    7.贷款担保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额度,以个人住房抵押的,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80%;以个人商用房(商铺、写字楼)抵押的,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达商用房价值的60%。房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期限  用于购房用途的,贷款担保期限最长可达30年;用于购车、装修、教育、大额消费等其他用途的,贷款担保期限最长可达10年。房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担保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这是对房屋抵押贷款细则问题的回答。
  • 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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