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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瓶车与没年检的摩托车相撞责任怎么判

交通事故 2019-09-01 2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摩托车撞上汽车怎样划分责任:
    主要是看现场的车辆位置情况,至于谁闯什么灯一般没有监控就很难取证。摩托车无证驾驶一般应该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交警部门责任的认定要考虑社会的和谐,就是说谁受伤严重、谁的财产损失多等等,再有就是保险的问题,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即使有保险保险公司也拒赔,所以一般要定小车主要以上责任。
  • 按相关规定,如果上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伤的情形,本人不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的,按工伤进行处理。
      对于工伤的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强险。交强险按限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如果是全责,目前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即使出现违章情况,驾驶员如无力赔偿第三人遭受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依照新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予以赔付。因此,保险公司在向受害人赔付后,有权向违章驾驶员进行追偿。
    驾驶员个人负责。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者责任险之外剩余的部分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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