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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同意离婚,起诉离婚怎么弄?

离婚 2019-09-18 1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协议离婚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如果第一次不判离,可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法院会传对方到庭,首先是调解,如果对方同意离婚了,就当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坚持离婚,法院会等到半年后自动宣判离婚生效。
    对方拒不到庭也没事,半年后法院一样宣判离婚生效。
  • 老公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主要程序如下:
    1、起诉离婚需要:
    (1)提交诉状一式二份(如果不涉及复杂的财产纠纷,可以百度一份修改一下);
    (2)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证明;
    (4)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5)诉讼费用若干,不请律师原则上不超过两百元;
    (6)其他相关材料。
    2、法院传不到对方:
    (1)如果是因为你提供的地址不详,则需要补全;
    (2)如果是因为他接到法院通知,但是不来,他父母可以代收。如果经两次法院传票传唤仍不理睬,法院可以采用拘传的强制措施。
    (3)如果他出去很久不会来,则可以公告送达,但是需要交公告费用(600至1200元左右,各地收费不同)。
    3、如果没有出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举的恶性行为,原则上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您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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