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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未签三方协议辞职会赔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9-16 0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
    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 劳动法律规定,在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时,公司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但是辞退劳动者的同时,需要办好相应的离职手续,交接好社保关系并及时支付未支付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偿金。但实际中有些公司以员工有过错为由辞退之后,也不肯支付工资,纯粹是想将工资抵劳动者的过错,这样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在实际中公司辞退劳动者时可能不会立即结算工资,而是双方协商到公司统一发薪的日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及时发薪也是合理的。但是过了这个时间还是不肯支付工资的,那么劳动者需要注意及时采取下面的手段维权:
      
    1、先试试找公司协商
      在跟公司发生工资纠纷之后,如果不想把关系闹僵,或是浪费较多时间和精力的,那么建议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要是你觉得困难的话,在协商的时候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跟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可以找个人来调解
      如果你公司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去劳动部门投诉反映
      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工资的,属于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因此在经过上述途径处理之后还不肯遵守法律规定的,现在你最好是及时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
      
    4、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要是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对方还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你现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都不能解决就去起诉
  •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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