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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男方出轨,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分配

离婚 2019-09-05 23: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很好尽到夫妻义务,不顾其感受,与第三人同居出轨的,并且是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获取夫妻财产分配,另外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居出轨,一定是长期持续的一个行为,如果是偶尔的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 要区分两种情形来处理:第
    一、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以后,双方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而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时候离婚协议法院是不认可的,因为有的当事人为了尽快达到离婚目的,往往在离婚协议中做了很多让步,既然没能实现其目的也就不能让其履行这份“非真实意思表示的”的协议;第
    二、如果男女双方依据离婚协议进行登记离婚,然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法律有专门的规定,请看婚姻法解释
    (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起诉离婚,证明男方有外遇的过错和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要求男方赔偿,一个离婚诉讼必须直面解决的是5个问题,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补偿赔偿,当人面临离婚纠纷时,通常会陷入深深的痛苦与烦躁中,不仅要面对与配偶分道扬彪的残酷,还要面临分割共同财产的无奈。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协商处理。
  • 夫妻离婚时,所应分割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为《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法》第19条中规定的夫妻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即法定共同财产和约定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受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19条规定的夫妻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为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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