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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 2019-09-06 1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
    2,婚后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内有财产协议,可以按协议归各自所有,没有协商,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进行分割。
    3,孩子以有利于其成长为原则,考虑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确定抚养权。

  • 1.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2.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
  • 你好,哺乳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则不可以。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1.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随母亲生活。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 B.“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
    2.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母亲有书面赠与协议确定是赠与你一方的除外。 如果你父亲已去世,而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你父亲的其它第一顺序继承从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或部分无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3. 房子的归属按以下原则进行: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
    4. 既然调解不成,那就积极应诉吧。 如需帮助,欢迎给我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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