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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员工旷工被企业开除会被扣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19-09-07 1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八项基本权利之一。根据《劳动法》第46条关于“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提供劳动义务期间的报酬,而“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的规定,是变相剥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其次,这一规定带有经济处分性质,而经济处分在本质上就是罚款。关于罚款的合法性问题,目前的主流观点是不认可罚款合法的。最后,这一规定也违反了公平原则,劳动者出勤一天只发放一份工资,旷工一天却要扣去三份工资,劳动者不能信服。
  • 你好,关于员工旷工如何扣工资这一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1、劳动者不正常出勤(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未出勤时间的工资。
    2、法律上没有“私假”这个概念。请病假的,病假期间的工资根据你在本单位的工龄,按比例支付。请事假的,在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如果休年休假、法定假期、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有薪假,企业都必须按规定支付全额的工资。
    3、上班迟到是违反公司的规定,但是法律没规定一定要罚款。企业如果要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对你进行处罚,则企业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制订该规章制度必须经过了民主程序,即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或者向全体员工惩求意见;该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合理,如果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显失公平,则自始无效;该规章制度必须如实向劳动者公示。如果未向劳动者公布,则亦不能约束劳动者。
    4、以你的工资3000元/月为例,如果你旷工两天,请事假一天,则“缺勤扣薪”一项应为:3000/
    21.75天*(2天+1天)=414元。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应当携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
  •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违反上述条款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至解除合同日。用工单位无需作出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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