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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方是不是要赔偿有责方医药费用

交通事故 2019-09-10 1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对造成的后果进行补救,不能制止不理,否则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并受到相应的处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此应当在事后进行积极地赔偿,从而避免产生不利的后果。

  • 1、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对方是机动车,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内的损失由对方全额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对方需要承担60%,交强险有三个分项限额,其中医疗赔偿限额10000元,负责赔你母亲的医疗费 伙食费 营养费 后续治疗等;伤残赔偿金限额110000万,负责赔偿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负责赔偿车辆损失,衣物损失直接的财产性损失等。关于伤残依我作案子经验来说估计在10级或9级 具体要有法医鉴定为准。误工费和你的护理费用都要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确定的时间和你们单位开据的误工证明来确定。具体赔偿多少钱 得根据你母亲的户口性质,伤残等级等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这个伤残鉴定在事故发生3个月后就可以做了。整个理赔和准备材料的过程相对来说较专业,建议请专人操作(一般都会通过法院诉讼的,调解或直接保险理赔的话,有些法定的费用是拿不到的比如精神抚慰金等)。
    2、关于工伤,只要你母亲是在正常的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就肯定是属于工伤的,有工伤保险的话,单位会帮你主动办理的,如果单位没有申请的话,你们自己得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当然越早申请越好,若没有买工伤保险,那么还是建议你聘请律师代为处理,具体赔偿的项目与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不重复的可以都可以得到赔偿。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
      
    2、也就是说如果是工伤也是交通事故,工伤和交通可以同时申请赔偿,但是我国的政策各地执行不太一样,一般是采取总额补差的办法。总数是那么多,申请工伤还是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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