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男方出轨需要那些证据,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 2019-09-02 1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很好尽到夫妻义务,不顾其感受,与第三人同居出轨的,并且是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获取夫妻财产分配,另外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居出轨,一定是长期持续的一个行为,如果是偶尔的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若有对方有外遇的证据,对于财产分割,从法律角度来讲,外遇一方并不一定会少分,但法院会考虑外遇对家庭的影响来酌情分配,同时若有婚外情的证据,无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但实践中这种赔偿不会太多,会结合过错大小,双方经济能务、对家庭及无错方的伤害程度来确定。
    但若无过错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有过错,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起诉一次就离婚的可能性会较大。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轨只会导致出轨的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向没有过错的对方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金,并不会导致该方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少分或者不分,一般分割夫妻财产的过程中,只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有需要照顾的一方,否则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进行平均分配。
  •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根据你的情况 可以搜集有关你妻子出轨的有关证据一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让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法定责任,所以过错方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指以下四种情形:   
    (1)重婚。即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即指配偶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打骂、禁闭等;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不过饮食、不给于治疗疾病等。遗弃则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抛弃家庭成员的目的,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配偶同居或有能力而拒绝抚养等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赤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