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关于离婚析产中的费用问题[size=12px]我和前妻以2人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按揭合同都是2个人的名字。1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房子归我所有,给予前妻若干经济补偿。该协议书已经生效。目前房子还在按揭月供中。因为该合同已经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只能在房产证办好之后,通过办离婚析产的方式将房子的所有权全部划到我的名下。因为法律规定离婚析产是可以免契税的。但我找了一家中介公司,他们说可以代理这类事情,但要收取1.2% 贷款额的费用,不知道这笔费用有何出处,是否合理?另外,办理离婚析产,包括贷款合同变更,一般需要多少费用?谢谢![/size]

离婚 2018-08-15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按揭房也具有所有权,法律规定,房产证上有业主的名字,就表明这房子归业主所有了,虽然贷款没有还完,这只表明你们还欠着银行的钱,不影响其所有权 的归属,只不过在你无法还清欠款时银行可以拍卖你的房子来还款。
    2、虽然房产证上是你丈夫的名字,但这房子是婚后购买的,你们又没有约定房子的归属,所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婚姻法上是绝对没有错的,你丈夫和公公的主张是不成立的。
    3、对方有权在二审中提出评估,这是他的权利,这要由法院决定,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对他隐藏财产的认定是对的。
    4、法律有规定,对方握有不利于其本他证据而拒绝提供的,可认定对方握有该证据。
  • 离婚可以通过办理离婚协议书达成,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
  • 关于房子问题,如果是婚后购买则按共同财产处理。婚姻期间有借款,原则属共同债务。关于小孩抚养权问题,需要考虑双方各自的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