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铁岭的一名教师,今年9月应聘到一家私立学校任教,再谈工资时,我倾向于课时费,上一节赚一节钱。用人单位倾向于月工资,由于我在其他学校兼职,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在不影响原单位课时的情况下来安排我在他那儿的课程,讲定每月900元。9、10两月按时给我开了工资。11月21日,校给我打电话,说他在人选上另有打算,把我给辞了。当天我去结算工资,11月给我算出了376元(25.5天算一个月,我一上21天),当时我坚持我们当初口头约定是月工资,是你辞退的我,不是我不干的,你应该给我全月工资,给我600元,300元打的欠条,欠条在我手。今天我去兑现欠条,对方死活不兑现,就是不给钱,说愿意上劳动仲裁上劳动仲裁,愿意上法院上法院。

仲裁 2018-08-15 1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用人单位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