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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方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被后方货车追尾,对方车司机无驾驶证,交通队事故认定书判对方车主要责任,我方为次要责任,我想把车取车来,可现在从发生事故到现在已经19天了,交通队还是没有放车,原因是对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8-16 0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1、根据责任认定,你们可以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以下;
    2、你们可以要求雇主赔偿,也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你们具有选择权;
    3、如果起诉肇事司机,可以将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一同做被告起诉,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车主司机承担;
    4、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所以说,扣车行为只是为了调查双方事故责任需要而以。未见到有保证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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