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与丈夫经人介绍于2007年月2月结的婚,在2007年9月份生了一个男孩。由于长期分居,加上感情基础不牢,因为经济原因,我生完小孩50天就离开他的老家回到深圳上班,他及他的家人都不管这个小孩,经常要打电话逼迫他,他才会给一些小孩生活费,刚开始时有三个月能要到1000元,后面只有500元左右,而他的工资加资金好像每月有3千多),大多数时候是要不到的。他很少来看小孩,与小孩没有感情,而且他人极其不成熟(每个月有半个多月的假期也不来深圳看小孩,经常回到他父母家与朋友待在一起)。现在他也同意离婚,但前提是要小孩归他抚养,他老家父母都在农村,看到是男孩,所以老人想把孙子留到他家。因为小孩一直由我在扶养,我肯定不同意。

离婚 2018-08-16 0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至少要分居两年,说明感情已经破裂了。就算起诉到法院也会判离的。两岁以下的孩子判给母亲抚养,若孩子已两岁以上但母亲想抚养,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其中一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并且是要看那方更有利于孩子的今后的成长。
  •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先由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首先,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其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的话,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水平、工作状况、道德水平、谁平时带孩子比较多等条件综合判断,谁的成长对孩子有利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两个孩子的话,一般会一方判一个;对于其没有履行对孩子的扶养义务,可以成为您取得孩子抚养权的重要依据,此外对方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