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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刚刚因不怀孕而和他现在的老公办理了结婚手续,因为孩子流产了,但是现在双方感情不合女方想单方面申请提出离婚,可以吗,应如何办理呢,男方是深圳的,女方是江苏的,结婚证是在深圳南山区办理的,现女方的户口还是老家。请问应如何办理呢

离婚 2018-08-16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结婚手续是一项比较大的工程,具体包括结婚应该提交的证件,结婚登记的流程以及收费等多项内容。  
    一、男女结婚手续有哪些: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此外,对于外国人办理结婚手续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或者民政部门。  
    二、男女结婚手续怎么办:结婚登记的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如何办理结婚手续: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什么是夫妻感情确破裂呢?法院判断男女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主要是依据4+1个标准。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若是女方起诉离婚,当然是可以的。 若是男方起诉离婚,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能提出离婚。 除非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
    如女方怀孕是因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所致,男方坚持要求离婚;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男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侵害;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的行为等情况。这类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可以受理,并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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