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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结婚六年了,已经有两个女儿,发生暴力,离婚需要什么?

离婚 2019-10-10 05: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总则中将“禁止家庭暴力”(第3条)上升为基本原则.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第32条第2款第2项).在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与施暴者的民事法律责任(第
    43、44条与第46条)。例如,第46条规定,配偶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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