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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中介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某小区房屋自住,合同上写明每月租金9500元,半年一付,押金是两个月的租金共19000,租期一年,一年后我和房东直接续签了一年,在原合同上基础上改动了时间,其他未变。现满半年后,我提出中止合同,房东口头答应了,但等我搬出后,要进行交接时,房东反悔,要我支付违约金,我才发现合同上写明,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擅自退租,需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这样我就要付22000元的违约金。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是不是一定要付这么多?该怎样做才能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合同纠纷 2018-08-16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您当然可以终止与房东的租赁关系。但是由于您违约在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上关于“对方中途不得退租,转租....”的这条规定,在您与房东签合同时房东没有告诉您吗。
    假如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这条规定那么这个规定是可撤销的;关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合同中要求你支付所有的租金,多支付的租金如果过分高于房东的损失你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降低。
  • 1:押金和违约金都是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但押金和违约金是不同的。通俗点说,押金是一种保证,而违约金是一种惩罚。2:押金交付是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遵守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支付给乙方押金,若甲方违约,则押金不退还,若乙方违约,则双倍返还押金。3:违约金是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况下违约方向另一向的赔尝,金额多少由合同规定。4:根据合同法规定,押金的数量不能超过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所以你所说的百分之五十的押金,本来就是不合法的。
    5:动法规定,被雇佣者若想解除劳动合同,可提前一个月向雇佣者提出辞职。我还是建议你用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因为无论是押金还是违约金,合同违反方都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款项。
    合同中违约金和押金
  • 你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三年,对方现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即为违约,无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此行为,合同中已写明违约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你有权依据合同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已写明如对方存在单方违约行为,守约方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目前承租人已明显违约,你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也可行使你的单方解约权,如不能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建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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