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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分,我租了一个商铺.与业主商定房租每月9000,并签定了租约为三年的合同.合同是业主按照一般租赁合同自己拟订的.(其中有一条,租赁期间,业主若收回该物业,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在得到同意后可终止合同,否则算违约,要赔偿双倍押金)之后,因要办理营业执照等事,与业主又签定了一份正式的合同,是在管理部门备案的.因为牵扯到交税,业主想少交一些,就在这份备案的合同里,把房租写成了3500.(这份合同有一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业主需要转让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提前通知,我方有优先购买权,若是转让了他人,业主有责任在签定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备案合同里,没有再约定如果业主违约的条款.现在,业主将商铺售卖了.在卖出前,让我写一分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申明,因为考虑到,我又不买。就写了申明。现在新的业主,不愿意将铺子再出租给我.

债权债务 2018-08-16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双方无特别约定,出租方不得自行收回租赁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个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个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也就是说,有无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及领取《房屋租赁证》不是合同是否生效的条件。当然,如未登记备案领证,房屋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您限期补办,并处以罚款。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 首先,双方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双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一次补偿对方损失费为当年租金的30%,甲方并退乙方已缴纳但未使用期间的房租。”那么您的房东做法是合理的。
    其次,关于您的装修损失,要看合同上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照法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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