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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受伤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厂里没有给我生活费,也没有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9-28 2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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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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