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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办个销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商标,让别的厂有三c的带加工,这个合法吗?。

2019-10-10 20: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属于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伤害,不能按工伤保险规定作工伤认定。为了保障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伤害时,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同时也为了惩罚非法用工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由用工单位对受伤害职工进行一次性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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