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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女友吵架,以死威胁,不小心引起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请问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离婚 2019-10-14 1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是关于房屋租赁的财产损失责任问题的规定,具体如下,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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