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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云港用父母的公积金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现在想在苏州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一起还款吗

离婚 2019-09-26 19: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此房产婚后购置的,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均分;
    2、婚后双方的工资等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均分;
    3、如果房子归你,你需要补偿房产的一般差价给对方,同时未还贷完的那部分双方也共同承担,即:
    假设该房产总价90万(你出了50万,你老婆除了30万,还有10万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现在离婚:
    如果该房子归你,剩下的10万房贷你自己独自承担,同时你需要给予女方补偿40万现金(房子一半45万,但还有10万未还的贷款,各承担5万,综合也就是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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