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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用借了40000扣了我2000抵押,期限2年,请问一个月收我960利息算高利贷么,我可以投诉么

债权债务 2019-09-26 08: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抵押期限应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 按照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来考察抵押担保期限。
    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 债权同时存在, 债权消灭的, 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依此规定,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担保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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